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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牌匾设计方案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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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民政部从2007年起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公开征集评估等级牌匾设计方案。

一、社会组织评估的基本内涵

1、社会组织是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统称。近年来我国社会组织稳步发展,在提供公共服务、促进公益事业、繁荣文化艺术、发展市场经济、推动社会进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是为了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促进其自我完善和健康发展,改进政府监管方式,强化社会监督,提高社会组织的公信力。

3、社会组织评估的原则是科学、客观、公正、公开。

4、社会组织评估采取政府指导、社会参与、独立运作的形式,由社会组织评估机构实施评估。

二、牌匾包含的基本元素

1、评估的名称:牌匾中要包含“社会组织评估”的字样。

2、评估结果等级:牌匾中要体现“AAAAA”、“AAAA”、“AAA”、“AA”、“A”字样的评估结果等级。

3、授匾机关:授匾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4、授匾时间:授匾时间精确到月。

5、牌匾内容要用中英文两种文字表示。

6、设计者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元素。

三、参赛要求

1、设计方案应充分体现社会组织评估的内涵,反映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宗旨和非营利的特点,主题明确,寓意深远,构图简捷、鲜明生动。

2、设计方案以A4纸打印彩色效果图2份,注明标准比例及标准色,并附载有相关设计资料的光盘l份。

3、设计方案须附详细文字说明,说明中要注明牌匾适用的材质。文字说明须提供A4纸打印稿2份,并附载有关文字说明电子版的软盘1份。

4、设计者的个人简历、联系方法、身份证号码,须提供A4纸打印稿。

5、参赛者参与者请于2008120前将设计方案邮寄或直接送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邮编:100721,联系人:许昀,联系电话:010-58123076Emailxy@mca.gov.cn

四、评比和表彰

1、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将组织专家对参选的设计方案进行评选,选出入围方案5件,颁发获奖证书。最终采用的方案将给予3000元现金奖励,其他入围方案也将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2、中标方案设计者有义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设计稿,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方案。

五、特别声明

 1、设计方案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若设计方案或其使用的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由该方案的设计者承担。

2、权利归属:本次活动中入围的设计方案,视为委托创作作品,设计者领取的奖金仅为委托设计费,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使用该委托作品时无须为署名权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设计者在参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自理。

4、设计者对其递交的设计方案自备底稿。所有参选方案不再另行退稿。

5、本次活动解释权归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所有。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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