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辖11个区市县,有84个街道,530个社区,601.5万人口。近年来,为适应创新社会管理体制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把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加大培育引导力度,形成了积极推进、形式多样、规范管理的工作局面。全市现有民间组织3541个,其中社团1072个,民非单位1583个,社区民间组织由2004年的20叶发展到现在的600个,其中登记和备案的分别达到317个和283个,在和谐社区和和谐大连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社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力度
1、抓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最近几年,大连市民间组织和社区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市委、市政府领导在多次年度工作任务和调研中,就提出加强社区民间组织建设的要求。实践也使我们认识到,作为一种新型民间组织形式,社区民间组织是社会和经济发展以至社区服务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所以,我们从2003年开始,针对当时社区民间组织数量少、登记管理不规范、作用不突出的实际,要求各级民政部门把社区民间组织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下大气力抓早、抓紧、抓好。我们确定了这样的指导思想,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为指针,以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为依据,及早动手,盯住不放,重在培育,加快规范,引导促进社区民间组织健康发展,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同时明确了市、区(市)县、街道和社区分别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四级社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领导工作责任制。金州区组建社区民间组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民政局一把手局长和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二十几个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西岗区民政局一把手局长亲自抓社区民间组织工作,亲自撰写《试论社区非政府组织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作用》调研文章,指导全区此项工作的开展。我们还在各级民政部门内落实了职责,做到了“三个到位”,即:领导责任到位,民政局和街道主管的领导分别负责主抓;处(科)室职能到位,设有一个业务处(科)室归口管理;工作人员到位,设有一名人员,专项负责抓落实,具体负责社区民间组织的登记、备案,审核章程、发放登记表格、指导社区民间组织开展工作等。
2、抓组织,采取有效措施。社区民间组织培育管理工作是一项探索性、创新性的工作,有很多新问题需要研究,要抓好这项工作,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在开展这项工作时,我们首先对全市社区民间组织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了解掌握基本情况,包括民间组织的名称、性质、规模、人员结构、活动规律以及存在的问题等,这就使我们指导面上工作是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为推进社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工作顺利进行,我们采取了抓典型,以点带面的方式。沙河口区政府近年来十分重视社区民间组织建设,总结出一套培育、发展、规范、管理的好经验。我们抓典型,总结推广他们的经验,同时,我们也将沙河口区南沙街道确定为大连市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试点单位。2005年新年伊始,我们召开了大连市社区民间组织建设现场会,交流推广沙河口区政府和南沙街道社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成功经验,对全市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这次会后,各区市县分别召开了专题会议,就社区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和备案办法等进行培训。中山区还出台了《中山区社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办法》,以文件的形式对社区民间组织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为适应工作的发展,我们制定了全市社区民间组织分类发展规划。在2005年全市民政工作目标制定中,根据各地不同情况,要求各区市县培育发展典型示范社区民间组织5个以上。甘井子区将社区民间组织工作提上重要日程,列入全区民政工作目标考核,要求每个街道培育发展5个以上群众需要的社区民间组织。目前我市各街道普遍建有社区公共服务社、慈善超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家社区养老机构、老年人协会、文体俱乐部等社区民间组织。
3、抓培育,推动分类发展。为促进我市社区民间组织健康发展,从社区广大居民的客观需求出发,按照“政府倡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民间运作”的要求,我们努力构建门类齐全、结构合理、重点突出、运作有序的社区民间组织完整体系,将我市社区民间组织划分为救助类、公益类、慈善类、文体娱乐类等多种形式。重点扶持发展了公益类社区民间组织,特别是为社区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低保对象和下岗失业人员服务的社区民间组织。全市现有此类社区民间组织288个,占总数的48%。一些有条件的街道和社区,对社区民间组织给予了场所、资金、设施等方面的必要资助,同时,逐步完善社区民间组织有序参与社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运作机制,鼓励和支持社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兴办社区服务、教育、文化、法律、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等民间组织。加强对社区居民歌咏、舞蹈、绘画、摄影等娱乐类组织的监管,繁荣社区文体活动。对一些基础好、作用突出的社区民间组织,政府通过奖励、补贴和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资助和扶持。保障了非营利性社区民间组织的正当收费和正常经费来源,保护了社区民间组织的合法权益,探索社区民间组织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新路,促进了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
4、抓根本,坚持规范管理。在社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中,我们突出了“三项原则”:一是民办、公助和党的领导的原则。社区民间组织应由社区成员利用民间资源自主、自愿举办,政府给予必要的扶持。各区街道办事处积极整合社区资源,为文化娱乐类社区民间组织解决活动场地。沙区财政还拨出专款购买社区民间组织的公益岗位,支持居家养老院的发展。通过社区党组织、民间组织中党组织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领导;社区民间组织自觉接受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领导、指导和管理。二是以社区成员需求为前提,以服务社区、完善自治为目标的原则。适应社区成员多方面的需要,着眼于功能发挥和社会效益,有效地强化和分解社区功能和任务,加快社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步伐。优化现有社区民间组织的结构,提高素质,推动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服务社区,完善自治。三是依法登记、分类管理的原则。将社区民间组织纳入制度化、规范化、依法登记管理轨道。建立科学的社区民间组织日常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根据社区民间组织的性质、规模、功能、业务领域、成员与服务对象的不同,加强分类指导与管理,结合实际放宽登记条件,简化登记程序,对尚未登记的社区民间组织,区分其营利和非营利的性质。非营利性的,根据社团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进行登记或备案。政府的职能部门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是社区民间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区级民政部门作为登记管理机关,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居委会批准和负责管理,并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市县民政局备案。法人条件成熟的,依法登记管理。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区居委会,以规范社区民间组织的章程和监督其按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为重点,加强了监管力度,保证了社区民间组织活动的非营利性、服务性和合法性,与此同时,我们加大了对非法社区民间组织和社区民间组织违法活动的查处力度。西岗区着力搭建“社区、街道、区民政局联动”的社区民间组织管理三级预警机制,社区与街道、区民政局实现了电话和网络对接,对本社区内的民间组织成立及活动情况进行监督,经网络通过街道上报区民政局。根据汇总信息,区民政局对社区民间组织实施跟踪管理,联合公安、税务部门对非法社区民间组织和社区民间组织非法行为进行打击,已处理此类事件12起,保障了基层社会稳定。
二、注重完善服务,社区民间组织发挥积极作用
1、发挥带动多项民政工作发展的作用。传统民政工作由于业务范围广泛,各项工作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形成了相对分散的块状工作结构。社区民间组织为各项民政工作的联动发展,找到了新的突破口和结合点。社区公共服务机构为有劳动能力,无工作岗位的失业人员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和就业岗位,增加收入,完善了城市低保制度;社区居家养老院和其它养老福利机构,吸纳社会资金,推动福利事业的社会化发展等。通过社区民间组织,实现了城市低保、社会福利、老龄、社区建设等民政工作的整体推进,成效显著。
2、发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作用。慈善和救助性社区民间组织积极募集善款,开展慈善活动,承接了由政府剥离的部分社会职能,改变了对弱势群体救助主要靠政府投入的社会保障、救济制度,由社会广泛筹集资金实施救助,以此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让弱势群体在感受政府关怀的同时,也真切地体会到来自于社会的关爱。
3、发挥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作用。依托慈善组织和政府的部分出资创办家庭养老院,解决了老年人居家养老和安置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的双重问题。这种养老模式有亲情感、适应性强、覆盖面广,得到了老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家庭养老院、社区养老机构等社区民间组织的建立,推动了福利事业的社会化进程。
4、发挥扩大就业渠道的作用。我市各街道通过创办社区公共服务社,将有能力的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社区民间组织以各类社区就业服务中心为载体,整合社会用工资源,收集社会用工信息,多渠道、多形式地安置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就业。沙河口区社区民间组织共组织会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26000余人次,安置低保人员6700多人,近2000人实现了稳定就业。社区各类文体娱乐性民间组织覆盖面广、参与性强,以社区为基点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倡导社区居民投身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塑造城市精神的活动,深受社区居民欢迎,满足了居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
经过积极的探索和实践,我市社区民间组织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通过实践我们深切感到: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推进社区建设是社区民间组织建设的发展方向;研究发展规律,注重因势利导是社区民间组织为社区服务的关键环节;从社区服务需求出发,服务社区居民是社区民间组织健康发展的基础保障;开阔思路,实事求是,协同配合是社区民间组织发展的动力源泉;因地制宜,灵活多样是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途径。在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认识到开展这项工作时间还不长,还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和加强。我们要以这次会议为推动,学习兄弟地区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快我市社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工作,为构建和谐大连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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