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布9个在民政部登记的基金会2006年年度检查结果。凡名单上的基金会,请于公布之日起30日内到民间组织管理局基金会管理处(一号楼三层1304房间)加盖年检印鉴。
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要求,基金会应当在通过登记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摘要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请名单上的基金会按照《民政部关于印送基金会2006年年度检查事项公告的通知》(民管函[2007] 17号)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2006年总收入较低、募集资金能力较弱的基金会,可向我局申请公布年度工作报告摘要的资金资助,具体办法请见我局在中国民间组织网上发布的有关通知。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
二00七年八月三日
附一:在民政部登记的基金会2006年年度检查第二批合格名单
(第二批共9个, 年检结果为“合格”的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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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基金会名称 |
登记证号 |
年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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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
0054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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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国博士后基金会 |
0077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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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
4274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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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
4275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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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育基金会 |
1027 |
合格 |
附二:在民政部登记的基金会2006年年度检查第二批基本合格名单
(第二批共9个, 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的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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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基金会名称 |
登记证号 |
年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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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援助西藏发展基金会 |
0081 |
基本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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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 |
0079 |
基本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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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华文学基金会 |
0050 |
基本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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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吴阶平医学基金会 |
1021 |
基本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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